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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大同市监察局关于公布2012年我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公告


【颁发部门】 大同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大同市监察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为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防汛抗旱职责,保障防洪和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我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大同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大同市监察局

201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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