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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汕头市第三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汕头市律师协会

【发文字号】 汕律协[2012]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汕头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汕头市第三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活动的通知
(汕律协〔2012〕15号)


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实现全市人民共同富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汕头,汕头市第三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现已启动,今年的活动主题为“扶贫济困、奉献爱心”。

根据汕头市委《印发关于开展汕头市第三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委办知[2012]78号)和汕头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印发关于开展汕头市第三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汕司﹝2012〕45号)要求,现请各律师执业机构积极动员本机构律师参与 “广东扶贫济困日”爱心捐款活动,以自愿为原则,踊跃捐款。

本次捐款款项请以现金方式于6月27日交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同时附捐款清单。届时由市律协将捐款统一汇总转交市司法局送市慈善总会。

联系人:赵硕丽  联系电话:0754-88175866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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