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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2]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2〕51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协调解决清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曲  刚  副市长

副组长:付  铁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宝权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成  员:张  宁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秀生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彭良杰  市编委办副主任

袁永旭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庞喜忱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徐冠秋  市科技产权局副局长

曲再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柴慈祥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全泊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  旭  市环保局副局长

裴  明  市房产局副局长

张宗海  市农委副主任

周厚富  市林业局副局长

殷旭东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李国柱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宝龙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利峰  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孙  鹏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闫立生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于文芝  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

张  潭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贾铁山  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夏  斌  本溪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办公室主任李宝权(兼)。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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