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青岛市地税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 由于系统调整,为方便纳税人办税,经研究,将2012年6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5日,即6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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