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关于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2012年第二季度劳动力》电话调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5月10日,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始进行《2012年第二季度劳动力》民意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的形式进行,调查范围涉及全市16个区县的城镇和农村家庭户,具体调查时间为5月10日至22日中工作日的15:30-21:00。调查目的:了解城乡经济活动人口就业及失业的总体情况,了解就业者工作时间、收入及失业者的生活保障情况,了解就业者及失业者的行业分布、劳动保障情况等。

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一来电显示号码:83158888

咨询电话:63035347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2012年5月10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