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京药监党组〔2012〕64号)
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将《2012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2012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推进2012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促使牵头部门完成任务,根据《2012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及《2012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确定了34项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如下;
一、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一)组织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八次全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主管领导:安树果
牵头部门: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协办单位:办公室
(二)加强对药监系统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
主管领导:安树果
牵头部门: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协办单位:人事教育处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建设
(一)修订《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进行培训。各单位修订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全局贯彻落实好这项工作。
主管领导:安树果
牵头部门: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协办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组织对廉政风险防控“三大体系”(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的研究,制定我局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工作方案。
主管领导:安树果
牵头部门: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三)在药品gsp 、gmp,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及行政处罚中推行廉政风险项目化管理。对于不涉及上述工作的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际确定一项工作实施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建立药监系统廉政风险项目化管理台账。
主管领导:安树果
牵头部门: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协办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加强领导干部管理
(一)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人员录用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主管领导:袁林
牵头部门:人事教育处
协办单位: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二)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
主管领导:安树果
牵头部门: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协办单位:办公室、财务处
(三)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
主管领导:袁林
牵头部门:人事教育处
协办单位: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四)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主管领导:安树果
牵头部门:审计办
协办单位:驻局监察处、人事教育处
四、落实市纪委监察局所明确的专项工作
(一)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
主管领导:丛骆骆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办单位: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二)纠正处理违规使用车辆问题,规范执勤执法用车配备使用。
主管领导:丛骆骆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办单位:财务处
(三)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工程建设各环节,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主管领导:丛骆骆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办单位: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四)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完善防止“小金库”长效机制。
主管领导:王福义
牵头部门:财务处
协办单位:审计办
(五)落实上级关于建立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的工作部署。
主管领导:丛骆骆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办部门:人事教育处
五、抓好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一)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弘扬、培育“奉献、创新、团结、务实”的北京药监精神。
主管领导:安树果
牵头部门: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协办单位:宣传处、机关党委
(二)组织开展廉政文艺汇演,展示药监廉政勤政新面貌。
主管领导:安树果、初云海
牵头部门:驻局纪检组监察处、机关党委
(三)在药监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继续开展好“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建设活动,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带头维护党的形象。
主管领导:安树果
牵头部门: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协办单位:局属各单位
六、加大信访件办理及案件查办力度
(一)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防止敷衍、推诿、脱节、不认真、不主动等问题的发生。
主管领导:安树果
牵头部门: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协办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加大对药监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
主管领导:安树果
牵头部门: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协办单位:局属各单位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一)强化依法行政,严肃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主管领导:郝田仓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
协办单位:驻局监察处
(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做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工作。
主管领导:安树果
牵头部门:驻局监察处
协办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提高“热线”来信办理质量。
主管领导:丛骆骆、安树果
牵头部门:办公室、投诉中心
协办单位:驻局监察处、宣传处
八、强化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
(一)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主管领导:初云海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协办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驻局监察处
(二)深化政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主管领导:丛骆骆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办单位:局属各单位
九、落实全市任务分工中由我局牵头和协办的任务
(一)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全面落实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保证本市生产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
主管领导:袁林
牵头部门:药品安全监管处
2.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关于基本药物的各项监管任务,完善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主管领导:袁林、王福义、丛骆骆
牵头部门:药品安全监管处、市场监管处、药品注册处
3.推进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强化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主管领导:袁林、王福义
牵头部门:药品安全监管处、市场监管处
4.做好药品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完善与司法部门的衔接,完善与周边省市的协作。
主管领导:王福义
牵头部门:市药品稽查办公室
(二)完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1.起草市政府对各区县药品安全绩效考核文件,并按照市绩效考核办公室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主管领导:丛骆骆
牵头部门:办公室
2.完成“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本年度任务,并做好“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区县”准备工作。
主管领导:丛骆骆、安树果
牵头部门:办公室、驻局监察处
(三)完善食品监管体制
1.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食品监管职能调整及相关工作。
主管领导:袁林
牵头部门:人事教育处
2.完成《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条例》中关于保健食品监管部分的起草工作,并根据条例起草工作组的要求,完成修改工作。
主管领导:卢爱丽
牵头部门:保化监管处
3.把好审批准入关,做好产品试制的初审工作;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完善保健食品电子监管系统。
主管领导:卢爱丽
牵头部门:保化监管处
4.加强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技术检测基础建设。
主管领导:卢爱丽、丛骆骆
牵头部门:保化技术审评中心、市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