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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煤矿防治水害事故专题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通报


【颁发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字号】 安监总厅煤办[2012]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煤矿防治水害事故专题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厅煤办〔2012〕81号)


有关中央企业:

针对一个时期以来煤矿水害事故接连发生的严峻形势,2012年5月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召开煤矿防治水害事故专题视频会议,通报了近期煤矿水害事故及调查处理进展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全面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活动进行部署。会议要求参会的12个中央企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于5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经汇总,截至6月5日,中煤能源集团、中电投集团、国电集团、华润煤业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保利能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共8个中央企业书面报告了贯彻落实情况;其他4个中央企业没有按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特此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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