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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大同市201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颁发部门】 大同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大同市201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2年6月20日大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201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大同市201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对201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大同市市本级2011年财政决算。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在年底前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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