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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石家庄市金融安全保卫协会申请筹备成立的批复


【颁发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民政函[2012]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石家庄市金融安全保卫协会申请筹备成立的批复
(石民政函〔2012〕28号)


石家庄市金融安全保卫协会筹备组:
你组报来的筹备成立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筹备成立石家庄市金融安全保卫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石家庄市公安局。
你会应当在收到此批复后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将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报市民政局申请成立。在申请成立登记之前,应在业务主管单位的帮助下,建立起党的组织和财务、人事管理制度。在筹备期间,不得从事与筹备工作无关的活动。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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