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桥集镇北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浦府[2012]9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桥集镇北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浦府〔2012〕93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金桥集镇北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沪浦规土规〔2012〕15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桥集镇北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金京路,南至佳桥路,西至杨高北路,北至巨峰路。
二、原则同意规划定位及规模、功能布局、公建配置等相关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0.6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36.35万平方米,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3.76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建筑面积约3.09万平方米,商办建筑面积约27.41万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约10.07万平方米。规划人口约1.21万人。
三、原则同意土地使用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6.56公顷,其中住宅组团用地约18.01公顷,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1.79公顷,基础教育设施用地约3.73公顷,公共设施用地约14.30公顷,工业用地约15.30公顷,道路广场用地约17.35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约1.52公顷,绿地约14.56公顷。
四、市政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等专业规划,按主管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特此批复。

二ο一二年五月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