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关于召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高校:
为全面部署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启动实施工作,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定于2012年5月26日在北京召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全面部署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启动实施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14:30-16:30
地点:中国职工之家
三、与会人员
1.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
2.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负责同志;
3.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由成员所在单位负责通知);
4. 开设法学专业的中央部门所属本科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每校1人,名单见附件2);
5. 开设法学专业的地方本科高校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确定1所高校并组织参会,每校1人)。
四、其他事项
1. 请于2012年5月21日17:00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教育部高教司。
2. 请与会人员于5月26日上午到中国职工之家a座一层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电话:010-68576699)报到。如需接站,请在会议回执中注明。
3. 在京与会人员不安排住宿,可于5月26日14:00前报到,领取会议材料。
联系人:教育部高教司朱蓓蓓 010-66097859、13520862239
贺佳伟 010-66097814、13716479799
传真:010-66020758
会务组:孙园植 13511039001
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
徐显明山东大学
副主任委员
黄 进中国政法大学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
委员
黄太云中央政法委 于厚森最高人民法院
王卫东最高人民检察院 贾桂德外交部
樊京玉公安部 邵炳芳司法部
杨国华商务部 杨克勤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张守文北京大学 王振民清华大学
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 程 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张文显吉林大学 杨 震黑龙江大学
季卫东上海交通大学 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
夏锦文南京师范大学 徐崇利厦门大学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
贾 宇西北政法大学
二、专家委员会
主任委员
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
副主任委员
李树忠中国政法大学
刘 俊西南政法大学
委员
汪建成北京大学 施天涛清华大学
熊跃敏北京师范大学 王 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郭 锋中央财经大学 程 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左海聪南开大学 姚建宗吉林大学
胡 东黑龙江大学 叶必丰上海交通大学
刘晓红华东政法大学 李 力南京师范大学
陈晓明厦门大学 齐延平山东大学
徐祥民中国海洋大学 肖永平武汉大学
刘茂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葛洪义华南理工大学
唐 磊四川大学 郭 捷西北政法大学
附件2.
开设法学专业的中央部委所属本科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山东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 华北科技学院 | 中国海洋大学 |
清华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北京交通大学 | 东北大学 | 武汉大学 |
北京科技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大连民族学院 | 华中科技大学 |
北京邮电大学 | 吉林大学 | 武汉理工大学 |
北京化工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中国农业大学 | 东北林业大学 | 华中农业大学 |
北京林业大学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中南民族大学 |
北京师范大学 | 复旦大学 | 中南大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同济大学 | 湖南大学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中山大学 |
中央财经大学 | 华东理工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 | 东华大学 | 暨南大学 |
中央民族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 | 重庆大学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西南大学 |
北京理工大学 | 上海财经大学 | 四川大学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上海海关学院 | 西南交通大学 |
中国传媒大学 | 南京大学 | 电子科技大学 |
国际关系学院 | 东南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外交学院 | 中国矿业大学 | 西南民族大学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河海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 江南大学 | 长安大学 |
中华女子学院 | 南京农业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南京理工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南开大学 | 浙江大学 | 兰州大学 |
天津大学 | 合肥工业大学 | 西北民族大学 |
中国民航大学 | 厦门大学 | 北方民族大学 |
华北电力大学 | 华侨大学 |
附件3.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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