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学术团体:
为调动社会各界研究民族问题的积极性,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更好地为新时期民族工作决策服务,决定开展第二届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与范围
(一)申报主体资格:党政机关、高校、科研院所、学术团体及个人。
(二)参评成果范围:民族问题研究领域及与民族问题研究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本次参评成果仅限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三)参评成果要求:每人限报1项,多人合作的应由第一作者申报,或经第一作者书面同意由其他作者申报。已获省部级科研奖励的不予受理。论文集或丛书只能选择其中一篇论文或专著申报。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学术论文类和专著类。
(二)评奖等级:各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各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40个。
(四)证书和奖金: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证书及奖金。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登录国家民委网站(www.seac.gov.cn)查询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报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三)申报材料于2012年6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到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大连民族学院人文社科处,邮编116600。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成果一览表》、论文或专著各1式3份(至少1份是原件),a4纸打印。
五、联系方式
国家民委研究室联系人:胡凤宝张世保
电话:(010)66508211 66508203
大连民族学院联系人:田文霞
电话:(0411)87656195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
2.申报成果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
申报种类:论文/论著
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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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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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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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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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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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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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合 作 者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参与工作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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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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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或发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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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成果被引用、转摘情况和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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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 |||||||||||||||
单位公章 年月日 | |||||||||||||||
国家民委初审意见 | |||||||||||||||
评审人签字: 年月 日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签字: 年月日 | |||||||||||||||
国家民委评奖领导小组终审意见 | |||||||||||||||
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代章 年月日 | |||||||||||||||
附件2:
成果申报一览表
单位名称:
申报者 姓名 | 申报成果名称 | 成果形式 | 学科分类 | 出版或发表时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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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