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建发[2012]118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住建局、建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财政局,西咸新区建设局、财政局,有关省级部门单位:
为推动我省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应用的规模化建设,做好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照明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现就2012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一)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新建或既有建筑,利用屋面或南立面等安装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应用一体化程度高的建材型、构件型光伏组件。
(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新建或既有建筑,安装建设高效节能的太阳能光热系统,制备生活热水及采暖。优先支持与建筑一体化程度高的太阳能系统。
(三)太阳能照明项目。城乡道路(广场、城市景观)采用高效节能太阳能光伏系统和高性能灯具建设的绿色照明工程。优先支持智能化控制程度高、太阳能电池板及灯具性价比高的照明工程。
二、奖励资金标准及方式
(一)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按照太阳能电池组峰值功率,2012年省财政奖励资金标准不超过7元/瓦;太阳能照明示范项目,按照太阳能电池组峰值功率,2012年省财政奖励资金标准不超过10元/瓦;
(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按照太阳能系统覆盖用户的建筑面积,2012年省财政奖励资金标准不超过12元/平方米;
(三)财政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项目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奖励资金一次性拨付。
三、申报主体
(一)项目建设(业主)单位;
(二)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为在建项目并在2012年完工;对使用省产产品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二)项目所在地区应具备较好的太阳能资源利用条件;
(三)新建工程的太阳能光电光热系统应纳入建筑工程建设的程序,统一规划,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光电光热系统,应经过建筑结构安全复核,能够满足建筑结构等安全要求;
(四)涉及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一体化部分的设计图纸需通过图审机构审查,新建建筑应达到当地建筑节能标准。
(五)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并网项目,需取得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并提供电网接入情况详细说明;
(六)优先支持重点示范镇、移民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建筑项目,政府投资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
(七)已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应申报。
五、技术要求
(一)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
1、申报项目应用太阳能光电系统装机容量应不小于30kw,不大于200kw;
2、申报项目应采用性能先进的光伏组件产品,其中:晶体硅光伏组件全光照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以含组件边框面积计算转换效率)不得低于14%,输出功率衰减率2年内不高于5%、10年内不高于10%、25年内不高于15%;非晶硅组件全光照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以含组件边框面积计算转换效率)不得低于6%,输出功率衰减率2年内不高于4%、10年内不高于10%、25年内不高于20%;用于采光顶、幕墙等部位的光伏玻璃材料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要求。
3、鼓励申报项目优先采用用户侧并网方式,实现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并推广微电网并网技术,提高光伏发电对现有电网条件的适应能力。
(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
申报项目应符合《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 18713-2002)、《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控制器》(gb/t 23888-2009)、《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以及陕西省《太阳能热水系统选用与安装》图集(陕2009ts001)等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应达到太阳能光热系统与建筑物外观有机结合协调统一,系统安装和维修方便,使用安全。
(三)太阳能照明项目。
1、照明工程太阳能电池板总功率原则上不小于10kwp;
2、道路照明工程应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规范》、《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等标准;
3、道路照明用led灯,初始光效应不低于85lm/w,在燃点10000h时的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0%,热阻≤10℃/w;
4、太阳能电池组件使用年限应不低于10年。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3)和示范技术实施方案(见附件4)。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和财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初步审核,核验证明材料原件,填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连同项目申报书及实施方案(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三)省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各厅(局、委)对本部门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请登录“陕西建设网”建设厅文件栏目下载。http://www.shaanxijs.gov.cn)
七、申报时间
(一)项目申报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10月20日。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在2012年6月30日前对第一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验收,2012年10月20日前对第二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各项目验收时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会同各城市具体确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常斌,029-87293455;省财政厅 张国梁, 029-68936104。
附件1: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申报书
附件2: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申报书
附件3:太阳能光电照明项目申报书(略)
附件4: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应用示范技术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5:2011年省级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应用项目申报汇总表(略)
附件1
示范项目名称
申报主体单位 (盖章)
主 管 部 门
实施起止年限
申 报 时 间
1.“达到建筑节能的标准”一栏中应填写是否达到或超过建筑节能标准,达到节能50%标准还是节能65%标准。
2.在建筑类型一栏的填写中,申报项目为既有建筑,应在“既有/改造”一栏中填写“既有”;申报建筑为公共建建筑,应在“居住/公建”栏中填写“公建”,若一部分是公共建筑,一部分是住宅,应在该栏中填写“居住/公建”。
3.“建筑面积”指申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总装机容量”指太阳能光电的总装机容量。
4.项目类型分为以下三种:[1]建材型;[2]构件型;[3]屋顶、墙面结合安装型。 在“项目类型”一栏中只需填写对应的项目序号即可,例如:若采用建材型,只需在该栏中填写对应得序号“1”。
5.项目起止年限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例如“2012.03.01-2012.12.30”。
6.项目进展阶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建设前期工作阶段: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征地,规划,报建。2.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建设准备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条件的准备,设备、工程招标及承包商的选定等。4.建设实施阶段: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5.竣工验收阶段。
7.填写本表格时,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格式进行填写,保证申报内容真实、准确。申报内容作为项目检测验收依据。
一、工程基本情况 | |||||||||||
1、建筑类型 | 新建 既有 (选项打√) | ||||||||||
居住 公建 居住、公建都有 工业 (选项打√) | |||||||||||
2、建筑面积 万m2 | 总装机容量 kwp | ||||||||||
3、总投资 (万元) |
| 增量成本(元/wp) |
| 费效比 (元/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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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达到节能建筑的标准 |
| 当地建筑节能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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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类型 |
| 年节煤量 (t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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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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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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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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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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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报主体单位 |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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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设单位 |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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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计单位 |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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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施工单位 |
| 传真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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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监理单位 |
| 传真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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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可研报告编写单位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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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 |||||||||
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
13、技术支撑单位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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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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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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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设备提供商 |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负责人 |
| 电话 |
| 手机 | |||||||
二、城市资源条件 | |||||||||||
太阳能资源条件 | |||||||||||
太阳辐照量 | mj/m2.a | 年日照小时 | |||||||||
三、项目进展情况与计划 | |||||||||||
1、施工图设计专项审查情况: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已通过 可再生能源部分设计文件审查已通过 (选项打√) | 通过可再生能源部分施工图设计专项审查时间(或预计时间): 年 月 日 当前项目所处进展阶段: | ||||||||||
2、详细进度计划安排(按照填表说明正确填写) | |||||||||||
阶段 | 起止时间 | 具体内容说明 | |||||||||
建设前期工作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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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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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准备阶段 | |||||||||||
建设实施阶段 | |||||||||||
竣工验收阶段 | |||||||||||
备注说明(当前项目进展情况): | |||||||||||
3、工程建设报批手续证明材料: 立项审批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资金落实证明文件 (选项前打√) | |||||||||||
四、建筑主要结构形式、体形系数、窗墙比、保温(屋顶、外墙)构造、围护结构性能参数及节能材料、产品的使用情况等; | |||||||||||
五、可再生能源技术 | |||||||||||
太阳能保证率 |
| 太阳能年光伏发电量 | kwh | ||||||||
太阳能光伏发电用途 |
| 太阳能光伏转换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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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技术方案(包括主要设备性能参数、系统设计效率、运用范围、保证率等),技术与产品被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建设厅)推广计划情况; | |||||||||||
建设单位(业主):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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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建设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财政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
| 市级建设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财政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示范项目名称
申报主体单位 (盖章)
主 管 部 门
实施起止年限
申 报 时 间
说 明
1. “达到建筑节能的标准”一栏中应填写是否达到或超过建筑节能标准,并明确是节能50%标准还是节能65%标准。
2. “建筑面积”指申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
3. 项目类型分为以下三种:[1] 集中供热水(供暖)系统;[2] 集中-分散供热水(供暖)系统;[3] 分散供热水(供暖)系统。在“项目类型”一栏中只需填写对应的项目序号即可,例如:若采用集中供热水(供暖)系统,只需在该栏中填写对应的序号“1”。
4.项目起止年限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例如“2012.03.01-2012.12.30”。
5. 项目进展阶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a.建设前期工作阶段: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征地,规划,报建。b.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c.建设准备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条件的准备,设备、工程招标及承包商的选定等。d.建设实施阶段: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e.竣工验收阶段。
6.填写本表格时,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格式进行填写,保证申报内容真实、准确。申报内容作为项目检测验收依据。
项目名称: | ||||||||||||||
一、工程基本情况 | ||||||||||||||
1、建筑类型 | 新建 改建 (选项打√) | |||||||||||||
居住 公建 居住、公建都有 (选项打√) | ||||||||||||||
集热器 总面积 | 居住 | 万m2 | 建筑面积 | 居住 | 万m2 | |||||||||
公建 | 万m2 | 公建 | 万m2 | |||||||||||
2、总投资 (万元) |
| 年节煤量 (公斤标煤) |
| 节能增量成本(元/m2) | ||||||||||
3、达到节能建筑的标准 | 日供水量(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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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功能: | 供热水 采暖 供热水、采暖 | |||||||||||||
5、项目类型: | 集中供热水(供暖) 集中-分散供热水(供暖) 分散供热水(供暖) | |||||||||||||
6、运行方式 | 自然循环 强制循环 | |||||||||||||
7、太阳能集热器类型 | ||||||||||||||
8、辅助能源加热设备型式 | ||||||||||||||
9、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10、申报主体单位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11、建设单位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12、设计单位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
13、施工单位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
14、监理单位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
15、技术支撑单位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
16、设备提供商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
二、城市资源条件 | ||||||||||||||
太阳能资源条件 | ||||||||||||||
太阳辐照量 | mj/m2.a | 年日照小时 | h/a | |||||||||||
三、项目进展情况与计划 | ||||||||||||||
1、施工图设计专项审查情况: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已通过 太阳能光热一体化部分设计文件审查已通过 (选项打√) | 通过太阳能光热一体化部分施工图设计专项审查时间(或预计时间): 年 月 日 当前项目所处进展阶段: | |||||||||||||
2、详细进度计划安排(按照填表说明正确填写) | ||||||||||||||
阶段 | 起止时间 | 具体内容说明 | ||||||||||||
建设前期工作阶段 | ||||||||||||||
设计阶段 | ||||||||||||||
建设准备阶段 | ||||||||||||||
建设实施阶段 | ||||||||||||||
竣工验收阶段 | ||||||||||||||
备注说明(当前项目进展情况): | ||||||||||||||
3、工程建设报批手续证明材料: 立项审批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资金落实证明文件 (选项前打√) | ||||||||||||||
四、建筑主要结构形式、体形系数、窗墙比、保温(屋顶、外墙)构造、围护结构性能参数及节能材料、产品的使用情况等; | ||||||||||||||
五、太阳能光热一体化技术 | ||||||||||||||
生活热水热负荷(kw) | 采暖热负荷(kw) | |||||||||||||
其他能源加热/换热设备负担的热负荷(kw) | ||||||||||||||
太阳能热水利用保证率 |
| 太阳能采暖保证率 | ||||||||||||
简述技术方案(包括主要设备性能参数、系统设计效率、运用范围、保证率等)情况;居住建筑,还应说明供应总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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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业主):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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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建设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财政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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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建设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财政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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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1、工程概况。包括太阳能资源条件、地理位置、建筑类型、总平面图、建筑面积、示范面积、用途、资金来源及总投资、装机容量(光电项目)等;太阳能照明项目还应包括类型、道路长度、广场(城市景观)面积、灯具类型、个数、功率等;
2、建筑围护结构体系说明;
3、示范技术设计方案
太阳能光电建筑项目设计方案应包括设计依据及说明、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离网(或并网)系统设计、系统原理图及主要设备布置图、主要产品部件及性能参数、系统防雷措施、结构荷载核算、系统能效分析计算(太阳能光电系统效率、发电量、费效比)等。
太阳能光热系统设计方案应包括设计依据及说明、技术选型、系统原理图、集热器及主要设备布置图、集热器类型及面积、运行方式、日供水量、太阳能保证率计算、结构荷载核算、主要产品部件及性能参数、系统能效计算分析(太阳能集热器面积计算过程、太阳能光热系统效率、费效比)等。
太阳能照明项目设计方案应包括设计依据及说明、技术要点(太阳能电池板设计负荷、蓄电池设计容量和灯具的类型、个数、功率等)、主要产品部件及性能参数、光电系统效率、发电量、费效比等;
4、经济技术分析(包括可再生能源部分的投资、增量成本及投资回收期计算);
5、节能量计算;
6、运行维护和管理;
7、环境效益与风险分析;
8、技术支持(包括项目相关各执行单位的技术力量描述、技术合作单位介绍);
9、地方相关政策支持文件;
10、证明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程立项审批手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资金落实证明(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包括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接入电网行政许可证明等文件;
11、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建设的示范项目应提交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复印件(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