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银川市城管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颁发部门】 银川市城管局

【发文字号】 银城党组发[2012]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银川市城管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城管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城党组发〔2012〕29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城管、环卫、爱卫部门: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各级领导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城管(综合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为“六大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将《银川市城管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银川市城管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2、银川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作风建设年”活动计划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1:
银川市城管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管系统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创新社会管理一系列指示和银川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六大工程”,建设文明银川。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城管系统广泛开展以“勇于主动作为,打造和谐城管,助推跨越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把勇于主动作为与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把打造和谐城管与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结合起来;坚持把助推跨越发展与巩固深化创城创卫成果结合起来,以查摆作风建设的表象问题推进解决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在2011年取得政风行风晋位升级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全市城管系统作风建设,努力把银川城管打造成政府放心、群众满意、各界认可、全面过硬的政府职能部门,助推银川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主攻点,紧紧围绕解决当前我市城管系统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推动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履职效能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明显昂扬。重点抓好七大主要问题的整改:一是着力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机关作风建设上不以身作则,不敢抓不敢管,对职责范围内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事)件不及时处理的问题;二是着力解决机关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敷衍应付,不遵守工作纪律的问题;三是着力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不能齐心协力、本部门本单位干事创业氛围不浓的问题;四是着力解决管理执法单位和工作人员目无法纪、索拿卡要的问题;五是着力解决管理和执法一线工作人员工作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六是着力解决上下衔接不到位,遇事推诿、互相扯皮、不敢担当,执行力不强或越权审批、以罚代管、以罚代批的问题;七是着力解决综合执法“缺位”、城市管理“断档”、市容卫生“死角”,领导干部包片、执法队员包段不到位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志文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城管、环卫、爱卫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市局纪检组长李韶义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等工作。各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主要举措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完善制度为根本,以严格问责为手段,以褒扬先进为导向,牢固树立“文明执法是城管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按照了解基础上的理解、理解基础上的支持、支持基础上的参与和城管执法“加减乘除”的“四则运算”法,正确处理“严管与和谐,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深化“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真正将“干净、整齐、规范”三大职能落实到位。重点落实好以下六项主要措施:

(一)全面推行作风建设责任制。市局所属单位和各区(市)县城管、环卫、爱卫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作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层层推行作风建设公开承诺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向市局作出书面作风建设承诺,所有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都要向本单位作出书面承诺。

(二)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针对观念落后,思维封闭,思路狭窄,创新不足和政策学习不注重联系实际,以及对城管法律法规掌握不熟,运用不好的现象,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教育活动,解决学习动力不足的问题、业务钻研不精的问题、理论联系实际不紧的问题。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学习意识,带着问题学习,联系实际思考,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努力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做好城管工作的本领。

(三)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各单位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制度和学习、考勤、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队伍建设风清气正。

(四)全面强化执行力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六大工程”工作任务,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干净、整齐、规范,营造优美舒适的宜居环境。二是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标准,缩短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杜绝索拿卡要行为。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法定标准,履行法定程序,杜绝显失公平的自由裁量行为。

(五)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巡查督导。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纪检组、监察室、督察大队、行风评议员,并邀请相关市级新闻媒体以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组成专门的作风巡查组,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部门)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市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各区(县)市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千分制考核中。

(六)严格实施作风建设问责制。严格执行《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银川市城管系统政风行风及效能建设暗访工作实施办法》及《银川市城市管理局行政问责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城管系统作风建设举报电话“6021029”,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除给予当事人处理外,并实行责任倒查制,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因领导不力,单位作风建设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进行调整。

五、实施步骤

结合银川市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提高认识,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动员发动。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召开动员会议,进行思想动员,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作风建设年”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提高开展作风建设年意义的认识。各单位(部门)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开展“勇于主动作为,打造和谐城管,助推跨越发展”大讨论。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和区、市有关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大讨论活动,引导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观、事业观、利益观、政绩观。市局在《城管动态》简报上开辟“城管人谈作风建设”专栏,形成人人关心作风建设、个个重视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

(三)查摆分析问题。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采取自己找、相互提、领导点、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辟网上信箱、开通评议电话、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梳理单位和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梳理报告,并于5月15日前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公开承诺践诺。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在5月15日以前将本单位加强作风建设的承诺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全面展开、整体推进阶段(5月16日-6月30日)。

主要抓好四项工作:

(一)制定岗位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重新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行为准则,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群众监督的依据。各单位(部门)形成的工作标准经公示后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开展作风巡查活动。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管理执法一线不定期开展作风巡查。在市直媒体开设作风建设监督岗,定期公开曝光机关干部和管理执法一线人员不遵守纪律、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各单位要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逐个抓好问题解决。各单位于5月20日之前将整改措施、6月20日之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公开处理一批作风建设方面的典型案(事)件。6月底召开全局作风建设典型案(事)件通报大会,公布处理决定。

第三阶段:总结评议、深化拓展阶段(7月1日-10月30日)。

重点抓好两项工作:

(一)完善作风建设工作制度。把加强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始终,坚持边建设、边运行、边完善,切实构建加强机关和基层一线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单位(部门)要将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汇编成册,印发给每一个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同时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认真搞好活动总结。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部门)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总结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将全面总结全年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对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被曝光批评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是城管(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和永恒主题,开展城管(执法)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全面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城管队伍素质和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局的决策上来,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各项任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解放思想、带头深入学习、带头查改问题、带头服务群众、带头促进发展,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二)加强组织落实。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和具体要求,不拆不扣抓好各阶段的活动内容,并将各阶段活动情况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信息到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上报情况将纳入考核内容(邮箱:glp.2007.happy@163.com)。

(三)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大力推介各单位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全面展示活动中形成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切实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

(四)认真搞好结合,统筹兼顾做好各项工作。2012年城管执法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要统筹部署,精心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结合起来,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结合起来,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

附件2:
银川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作风建设年”活动计划表

实施

步骤

内  容

责任单位

时间安排

提高认识宣传发动阶段

 

1.召开动员大会,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与部署

市局监察室

各单位

5月5日之前

2.下发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3.集中学习,专题研讨

各单位

5月10日之前

4.由市局邀请服务对象、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召开公开评议会进行意见征求

市局监察室

 

5月15日之前

5.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存在的问题

各单位

6.各单位公开承诺

 

 

 

全面展开整体推进阶段

1.开展执法业务培训

市局法制办

5月

2.开展警示教育

市局监察室

5月

3.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各单位

全年

4.开展城管执法宣传活动

市局综合处、各单位

全年

5.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占道经营、犬类管理、户外广告、渣土管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六大工程”工作任务。

市容管理处、各执法大队、各区(县)市城管局

全年

6.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

市局监察室、督察大队

按季明查、不定期暗访

7.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局机关党委

全年

8.开展规范化管理示范街建设

各区(县)市城管局

全年

总结评议、深化拓展阶段

1.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汇编成册

各单位

7月

2.组织民主测评

市局监察室、各单位

7月

3.组织规范化管理示范街观摩

市局综合处

8月

4.开展执法业务培训

市局法制科

9月

5.活动开展情况检查验收

市局监察室

10月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