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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资打假案件查处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


【颁发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质[2012]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资打假案件查处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
(农办质[201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以下简称《意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农资打假大案要案的跟踪督办,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建立案件查办定期统计跟踪督办制度”批示精神,农业部决定建立农资打假案件查处工作月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填报《农资打假案件信息报送表》(附件1)和《重点督办案件每月查办进展表》(附件2),同时报送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和捣毁窝点的案情简介。

二、时间要求

各地于6月15日前,报送5月份的数据和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的总结。从2012年6月份起,每月4日前(重要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2日)报送上月数据。

三、其他要求

各地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数据审核把关,上报数据须经主管领导审定。在报送纸介文件(文件需加盖公章)的同时,报送电子文件。

联系人:崔翔;电话:(010)59191871;传真:(010)59193157;邮箱:nybdjb@agri.gov.cn

附件:1.农资打假案件信息报送表

2.重点督办案件每月查办进展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1:
农资打假案件信息报送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填报时间:

项目

本月数值

累计数值

立案案件

案件数量(个)

总数量

 

 

其中重大案件数量

 

 

涉案金额(万元)

总金额

 

 

其中重大案件金额

 

 

办结案件

案件数量(个)

总数量

 

 

其中重大案件数量

 

 

涉案金额(万元)

总金额

 

 

其中重大案件金额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案件数量(个)

总数量

 

 

其中重大案件数量

 

 

涉案金额(万元)

总金额

 

 

其中重大案件金额

 

 

其他

捣毁窝点(个)

总数量

 

 



附件2:
重点督办案件每月查办进展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月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序号

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查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省级督办单位及督办人

部门督办单位及督办人

上月查办情况

本月进展情况

1

 

 

 

 

 

 

2

 

 

 

 

 

 

3

 

 

 

 

 

 

4

 

 

 

 

 

 


注:按照案件的实际办理进展阶段填写,查办责任人必须是案件本阶段主办单位的一把手,省级督办负责人为省级的负责人,部门督办责任人为相关司局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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