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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设冷热交换器A/B设冷水出口阀门V06―19A/B更换修改申请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发[2012]9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设冷热交换器a/b设冷水出口阀门v06-19a/b更换修改申请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2]90号)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核电厂设冷热交换器a/b设冷水出口阀门v06-19a/b更换修改申请的请示》(秦核安发〔2011〕15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秦山核电厂设冷热交换器a/b设冷水出口阀门v06-19a/b更换的修改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在阀门更换过程中严格执行《设冷水系统全停、服役临时规程》,确保秦山核电厂运行安全。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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