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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住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12]76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住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2〕760号)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鼎和保险发〔2012〕83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住所)由“深圳市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14层”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卓越皇岗世纪中心1号楼13-14楼”。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予以公告。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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