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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住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12]7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住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2〕745号)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住所)的请示》(太平养老〔2012〕6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住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1层”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25-26层”。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予以公告。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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