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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年第3次地方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办库[2012]2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年第3次地方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
(财办库[2012]211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安徽、宁波、云南、四川、湖北5个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财政部办公厅
2012年7月9日

附件:安徽、宁波、云南、四川、湖北5个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表

地区

3年期债券

5年期债券

发行额(亿元)

招标曰

发行额(亿元)

招标曰

安徽

56

7月23日

(周

一)

55

7月30日

(周

一)

宁波

8

9

云南

49

49

四川

67

68

湖北

51

52

合计

231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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