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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41号――关于撤销合肥图腾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公告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年第41号)


关于撤销合肥图腾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海关总署通报,南京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查获一起伪报品名(废纸)走私城市垃圾案。该案共涉及合肥图腾贸易有限公司、阜阳华美纸业有限公司、合肥缘江贸易有限公司、江苏舜天汉唐贸易有限公司、合肥金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赣榆县强盛纸业有限公司、江阴市红柳纸业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
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撤销合肥图腾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2012年已获得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及《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具体许可证号见附件)。
附件:撤销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号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撤销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号

序  号

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号

1

sepax201203531(1-8)

2

sepax201203532(1-2)

3

sepaz2012012911(1-2)

4

sepaz2012012921(1-8)

5

sepaz2012019861(1-4)

6

sepaz2012019901(1-4)

7

sepaz2012019911(1-2)

8

sepaz2012019921(1-4)

9

sepaz2012019931(1-5)

10

sepaz2012021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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