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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8号――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船舶防污漆》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年第38号)


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船舶防污漆》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船舶防污漆》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船舶防污漆(hj 2515-2012)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投影仪(hj 2516-2012)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扫描仪(hj 2517-2012)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照明光源(hj 2518-2012)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泥(hj 2519-2012)

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重型汽车(hj 2520-2012)

以上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2012年10月1日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hj/t 230-2006)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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