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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揭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揭府办[2012]9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揭府办〔2012〕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揭阳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揭委发[2011]7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揭府[2012]4号)的精神,市政府决定筹建揭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成立揭阳医专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 组 长:林丽娇(市政府副市长)

曾瑞如(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洁辉(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倪任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若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镇标(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谢真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春明(市卫生局局长)

郑岳奎(市城乡规划局科长)

黄金祥(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林玛丽(市卫生学校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筹建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春明同志兼任。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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