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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


【颁发部门】 甘肃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
(2012年6月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规定》,决定予以批准,由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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