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曲阜孔府西路维修工程报告出版工作计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357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编辑出版<曲阜孔府西路维修工程报告>专项经费的请示》(鲁文发[2012]14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曲阜孔府西路建筑维修工程报告出版工作计划。请你局按照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教〔2001〕351号)文件的规定和我局的有关要求,另行申请该工程报告的出版补助经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