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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曲阜孔府西路维修工程报告出版工作计划的批复


【颁发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12]13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文物局关于曲阜孔府西路维修工程报告出版工作计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357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编辑出版<曲阜孔府西路维修工程报告>专项经费的请示》(鲁文发[2012]14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曲阜孔府西路建筑维修工程报告出版工作计划。请你局按照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教〔2001〕351号)文件的规定和我局的有关要求,另行申请该工程报告的出版补助经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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