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贵金属饰品加工企业的废水处理及排放行为,保护环境,我局会同市人居环境委组织编制了《贵金属饰品加工企业废水处理及排放规范》(编号:szjg 42-2012)。该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贵金属饰品加工企业的废水处理及排放行为,保护环境,我局会同市人居环境委组织编制了《贵金属饰品加工企业废水处理及排放规范》(编号:szjg 42-2012)。该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