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南昌市工信委、南昌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2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昌市工信委、南昌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洪工信发[2012]1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南昌市工信委、南昌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2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
(洪工信发〔2012〕157号)


全市新型墙材生产企业:

为更好的贯彻实施《南昌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墙改专项基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加快新型墙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洪财企[2012]16号)要求,我市自今年6月5日至6月30日止,受理企业生产项目申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请需要申报新型墙材生产项目专项基金补助的企业,按照《南昌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时限要求,向南昌市墙体改革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超过时限不予受理。报送地点:南昌市红谷滩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1416室 南昌市墙体改革办公室企业管理科,联系电话:83986797 魏科长。

特此通知。

南昌市工信委
南昌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