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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鄂尔多斯市蒙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5MW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评审申请的批复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监字[2012]57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鄂尔多斯市蒙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5mw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评审申请的批复
(内卫监字〔2012〕573号 )


鄂尔多斯市蒙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鄂尔多斯市蒙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5mw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请示》(蒙泰热电字〔2012〕31号)收悉,经审核,卫生厅同意专家组对鄂尔多斯市蒙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5mw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评审结论,准予该项目立项。

该项目竣工验收前,你公司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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