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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全区蒙医中医医院蒙药中药制剂能力调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蒙字[2012]57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全区蒙医中医医院蒙药中药制剂能力调查的通知
(内卫蒙字〔2012〕576号 )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蒙医中医医院:

为进一步促进蒙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更好地满足蒙医中医医院临床治疗和人民群众对蒙医中医医院蒙药中药制剂的需求,自治区卫生厅研究决定加强蒙医中医医院蒙药中药制剂能力建设,发挥好蒙药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的作用,提高蒙医中医医院蒙药中药特色制剂质量和配制水平,切实提升蒙中医药临床疗效和服务质量。现对全区旗县及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制剂能力进行调查,请各盟市卫生局组织有制剂室或已规划建制剂室的蒙医中医医院填写《蒙医中医医院蒙药中药制剂能力调查表》,于2012年6月6日前报送自治区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

联 系 人:石海燕

联系电话:0471-6944929(传真)

电子邮件:nmgshy@yahoo.com.cn

二○一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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