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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杭州杭印路基地、三堡基地一期迁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浙江省水利厅

【发文字号】 浙水人[2012]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杭州杭印路基地、三堡基地一期迁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水人〔2012〕23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中心,厅属各单位:

为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有关招投标工作程序,择优确定工程施工、监理、设备制作安装等单位,推动迁建工程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杭州杭印路基地、三堡基地一期迁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工程招标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虞洁夫

副组长:李寿星

成 员:俞淑英、严齐斌、黄黎明、赵法元、葛民江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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