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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部分以工代赈资金用于汉中、安康、商洛市灾区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2]99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部分以工代赈资金用于汉中、安康、商洛市灾区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2〕990号)


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7月以来,我省陕南地区遭受强降雨袭击,农村基础设施严重受损,为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使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经研究,现将2012年部分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1000万元,其中汉中市400万元、安康市300万元、商洛市300万元。主要用于灾区水毁道路的恢复重建。
二、具体项目由你委根据灾区实际情况尽快下达,并报我委备案。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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