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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保留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你单位因珠海市香洲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由原“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卫生院”更名为“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于2012年2月7日向我局提出继续保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申请。经审核,同意保留你单位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继续为参保人提供门诊及住院医疗服务。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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