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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减免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函[2012]1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减免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宁政函〔2012〕139号)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12-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40%地方留成减免征收的请示》(宁东铁字〔2012〕106号)收悉。按照2012年3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7)精神,同意对你公司2012年-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减免,请你公司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减免手续,进一步做好“银广夏”重组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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