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新华免职的通知 (陕政任字〔2012〕90号) 省国资委: 省政府2012年7月4日决定,免去高新华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职务,退休。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