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陈建英免职的通知 (陕政任字〔2012〕92号)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省政府2012年7月4日决定,免去陈建英的国家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