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关于青海省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2]19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关于青海省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关于青海省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意见
(省通信管理局、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扶贫开发局 二○一二年七月)
(省通信管理局、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扶贫开发局 二○一二年七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促进宽带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宽带网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促进作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2]140号),结合青海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光网、提速度、促普及、扩应用、降资费、惠民生”为总体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和科技创新,建立部门分工协作的政府引导机制,创造政策环境,建立企业积极参与的市场机制,促进产业链合作,推动宽带基础设施水平的提升和应用普及推广,更好地发挥宽带在支撑全省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加强整体规划、政策扶持与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电信企业和网站等互联网企业在网络建设扩容和网站升级优化方面的主导作用和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公益、贫困地区、弱势群体、小型微型企业的宽带投入支持。
(二)提升城市宽带发展水平与缩小地区差距并重。进一步提高宽带接入速率,深化行业应用,切实加快全省宽带发展;加强贫困地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普及率,促进宽带应用,缩小宽带发展差距。
(三)加强统筹规划与协调发展。从用户到信息源各环节进行统筹规划,努力消除网络发展瓶颈,推动网站升级与优化,提高网站整体性能。加快宽带接入网络、城域网、骨干网的建设与扩容,重视流量优化,提高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加强科普宣传,提升用户网络使用水平。
(四)宽带应用引领宽带网络发展。充分发挥宽带业务应用对宽带网络普及与提速的拉动促进作用,加强宽带特色应用与行业应用的创新与示范,提高宽带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依靠市场需求驱动宽带网络与应用发展,通过市场竞争促进宽带发展水平的提高。
(五)宽带建设与安全保障相协调。加强宽带建设与安全保障配套,在大力促进宽带网络发展的同时,同步提高宽带网络的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构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形成安全可信的用户上网环境,保障宽带网络健康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12年要增强宽带接入能力,新增光纤到户(ftth)覆盖家庭超过18万户,光纤到户覆盖家庭达到40万户;总体提升固定宽带用户的接入速率,使用4m及以上宽带接入产品的用户超过50%;提高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新增固定宽带用户8万户;扩大公共热点区域无线局域网络覆盖规模,新增wlan公共运营接入点1.1万个,达到2.7万个;缩小城乡宽带发展差距,新增行政村通宽带120个;进一步推广和普及宽带应用;宽带业务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单位带宽资费价格降低。
到2015年,全面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确立的发展目标,实现城市和农村接入宽带能力分别达到20m和4m以上,全省宽带用户达到75万户。
四、主要任务
(一)加速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和发展,推动光纤到楼入户。以光纤尽量靠近用户为原则,加快光纤宽带接入网络部署,全面提升宽带接入能力,同步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提高骨干网网间互联互通质量,增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网络服务质量。推进党政机关、公共服务机构、各类园区、商务楼宇和宾馆饭店等单位和住宅小区的光纤宽带接入。
(二)加快农村牧区宽带网络建设,推动农村牧区宽带入乡进村。结合村村通工程,努力使网络服务继续向农村牧区覆盖。改善贫困地区学校的宽带接入条件。加强涉农信息平台建设,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
(三)改善公益机构和低收入群体的宽带接入条件,推动宽带成果普遍惠及。积极创造有利于公益机构、低收入群体宽带接入的建设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推动中小学、图书馆、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站等公益机构以及盲聋哑残障等特殊教育机构的宽带网络接入能力,鼓励建设社区宽带服务中心,改善低收入群体宽带接入条件。
(四)加快省内互联网网站的升级和优化,提高互联网信息源的服务能力。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提速工程,采取优化网站设计、部署内容分发网络、增加网站接入带宽、改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网络与服务条件等措施,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宽带应用创新与示范,提高宽带应用水平。积极探索建立跨行业宽带应用创新和普及的工作机制,在生产、安全、金融、社会服务、农业、医疗、教育、扶贫等领域开展行业特色宽带业务,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业务发展,认真做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基于宽带的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和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建立宽带应用创新示范基地。
(六)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提高宽带接入和应用水平。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改善网络环境,提高企业应用宽带网络和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快产业化基地及相关平台的宽带网络升级与提速。支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等园区的宽带网络优化,改善接入能力,依托宽带网络与应用推动传统工业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宽带网络对两化融合的促进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建立交流和通报制度,对提速、优化、普及、应用、安全保障等成果显著的地区、部门和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二)省经委会同省通信管理局,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支持和引导政策,积极创造光纤宽带网络发展的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减免光缆敷设赔补费用政策,加快宽带普及推广工作。
(三)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强化和督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电信企业等落实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与原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建立通信配套设施验收与住房竣工验收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保证用户对电信业务使用的自由选择权和工程质量。尽快发布《青海省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规范》,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商用楼预先布放光缆等规范,制定完善与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相关的工程规范和验收标准。加强统筹协调,创造有利于光纤入户的改造环境,参照有关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已建小区的“光进铜退”改造工作,着力解决光纤入户问题。
(四)省通信管理局要积极组织各基础电信企业承担民生公益机构、农村牧区、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等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任务,开展光纤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网络光纤化提速改造;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和管理,指导督促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切实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完善企业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健全机构和人员配置,同步提升网络信息安全技术能力,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健全宽带网络体系结构,夯实网络高效运行的基础;完善宽带网络运行质量监测机制,加强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和监测监管工作;落实网间带宽扩容长效机制,做好网间带宽扩容工作;加强企业间的沟通与交流,推动共建共享,加强服务质量监管,规范出租出售价格,促进理性竞争。
(五)省科技厅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村信息网络设施,加快建设农牧区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省扶贫开发局要依据全省扶贫开发规划,积极配合当地通信企业加强贫困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加快宽带进村入户进程。
(七)落实现有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宽带网络建设与宽带应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