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景政办发[2012]7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减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县政府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郑建强

副主任:李光松(县民政局局长)

项大海(县府办副主任)

吴敏彪(县府办副主任)

委 员:吴海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练良东(县发改局纪检组长)

林晓洪(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吴广伟(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昌龄(县公安局副局长)

罗德刚(县民政局副局长)

蓝朝星(县财政局副局长)

叶华青(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海华(县环保局副局长)

柳新付(县建设局副局长)

任贵慧(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振球(县水利局副局长)

刘卫美(县农业局总工程师)

蔡通爱(县林业局副局长)

林兴忠(县卫生局副局长)

毛慧斌(县文广出版局副局长)

刘化茂(县安监局副局长)

何慧丰(县科技局纪检组长)

杨一平(县统计局副局长)

董 海(县人防办专职副主任)

林敏峰(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周敬荣(县气象局副局长)

张春荣(县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梅根金(县科协副主席)

蓝德余(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罗德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人自然接替。

二o一二年七月四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