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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财政部机关党校举办第3期青年党员干部进修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党委[2012]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财政部关于财政部机关党校举办第3期青年党员干部进修班的通知
(财党委[2012]50号)


各党委、总支、支部,北京专员办机关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轮训干部的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决定举办第3期青年党员干部进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目的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着力提高青年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素质和执政本领,努力培养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的青年干部队伍,为财政改革与发展事业提供组织保障。

二、培训对象

本期进修班培训对象为财政部机关、在京直属单位科级(含)及以下党员干部。学员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学员资格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审定。

三、学习时间

本期进修班的教学时间为一个月,拟于2012年8月8日开学,2012年9月7日结业。实行全脱产学习。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情况,按照《财政部机关党校第3期青年党员干部进修班名额分配表》的培训指标,安排青年党员干部参加培训。各团委、团支部和青年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挑选出优秀青年干部参训。

(二)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党校规定,学员在学习期间请假不得超过3天,否则将作退学处理。凡确定参加党校学习培训的人员,各单位不得安排出国或出差任务。

(三)各单位将《财政部机关党校第3期青年党员干部进修班学员报名表》填好后,于7月31日前报机关党校。

(四)确因特殊困难不能按分配名额派出学员参加党校学习的,请商机关党委同意。

联 系 人:初立辉 苏 浩

联系电话:68552763  68552745

传真:68553384

附件:

1.财政部机关党校第3期青年党员干部进修班名额分配表(略)

2.财政部机关党校第3期青年党员干部进修班学员报名表(略)

201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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