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纪检组、海南省商务厅党组纪检组、驻各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纪检组(纪委):
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交流,共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现就进一步做好商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信息报送内容
(一)驻在部门党组及行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情况。
(二)驻在部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的情况;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创先争优先进典型情况。
(三)纪检监察机构协助驻在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包括工作的思路、做法、成效及经验;开展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工作情况。
(四)其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
二、相关要求
(一)信息应真实可靠、主题明确、条理清晰、语言简练,注意时效性。
(二)信息报送方式可采用电子邮件、图片、书面材料等多种形式。请各单位将电子或者书面材料报送驻商务部纪检组办公室。
(三)驻商务部纪检组将根据信息内容,进行筛选并及时在组局网站上发布。年底将通报各单位信息报送、采用情况。
各地可结合实际并参照本通知,对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信息报送提出要求。
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
2012年7月9日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