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林业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鲁政字〔2012〕15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工作,经研究并报中央编办批准,将山东省林业局更名为山东省林业厅,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排序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之后。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