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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调查取证问题调研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州市律师协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调查取证问题调研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掌握当前我市律师调查取证问题的现状,并争取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配合省律协做好此次调研活动,现将我会有关调研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提纲

1、执业过程中,在工商、银行、税务、医院、车辆管理、国土和房产管理等单位以及向个人调查取证时遇到哪些问题?相关部门实行什么政策或规定?

2、律师在当地调取人口信息资料,当地有关部门主要实行什么规定?

3、辩护律师向检察院、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存在什么问题?

4、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存在什么执业风险?

5、各地公检法等部门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有什么好的经验做法?

6、各律所及律师对进一步解决律师执业调查取证难问题的建议。

二、相关要求

1、本次调研采取书面调研的形式;

2、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调研提纲,认真组织律师提交书面材料,做到切合主题、材料真实、内容充分;

3、以上反映的问题请列举真实案例;

4、请各律师事务所汇总本所书面材料,并于2012年7月25日(星期三)之前将书面汇总材料提交市律协权益部,并将汇总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权益部邮箱gzlxjilvbu@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调查取证汇总”。

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是律师正常有效执业和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市律师调查取证过程中的权利,改善我市律师的执业环境,请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按要求执行。

权益部联系人:王娟,联系电话:83557482,电子邮箱:gzlxjilvbu@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律师调查取证调研情况报告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律师调查取证调研情况报告

律师事务所关于律师调查取证情况的调研报告
(律所盖章)
一、针对提纲1的调研情况:

二、针对提纲2的调研情况:

三、针对提纲3的调研情况:

四、针对提纲4的调研情况:

五、针对提纲5的调研情况:

六、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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