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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虹镇老街1号地块等两个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虹府发[201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虹镇老街1号地块等两个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通知
(虹府发〔2012〕9号)


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本区旧区改造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虹镇老街1号地块、虹镇老街7号地块两个旧改项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具体如下:

一、虹镇老街1号地块:将未出让部分纳入房屋征收范围。调整后的四至范围为:东至瑞虹路,南至天镇路,西至天宝路,北至新港路。

二、虹镇老街7号地块:将未出让部分纳入房屋征收范围。调整后的四至范围为:东至虹镇老街,南至天镇路,西至瑞虹路,北至新港路。

请你局会同区旧改指挥部等单位,抓紧组织实施上述两个旧改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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