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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2年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商务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支持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2〕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制定了《河北省2012年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项目操作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操作办法》中有关条件、时限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河北省2012年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项目操作办法

一、项目支持原则
融资担保费用补助项目和资金应遵循“集中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标准、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资金支持重点和标准
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试点地区中小商贸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融资。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等商圈内的中小商贸企业。对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之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800万元以下、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贷款担保额2%的补助,每个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融资性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弥补代偿损失或补充风险准备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通过担保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担保费用50%的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三、申请立项标准
(一)申请补助资金的融资担保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收资本达到4000万元以上,县属担保机构实收资本可降至2000万元。
3、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4、上年度融资性担保总额达实收资本的2倍以上。
5、所担保的中小商贸企业及贷款用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
(二)申请补助资金的中小商贸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所售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3、会计、纳税、银行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4、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5、申请补助的企业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
四、项目和资金管理程序
(一)项目申请。符合有关条件的融资担保申办机构和中小商贸企业向设区市、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交申报资料。设区市、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后,于7月31日前将项目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整规办联系人,尹秉林,电话0311-87909771,邮箱:look002@126.com;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联系人,张立新,电话0311-66651297。
融资担保机构提出资金补助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担保机构资金补助申请报告。包括申请理由、担保实施程序、申报期内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的企业总数及担保贷款总金额、社会效益(中小商贸企业的职工人数、上交利税)等情况。
3、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
4、经中介机构审核盖章、合作银行盖章确认的项目申报期内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
5、经中介机构审核的项目申报期末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担保余额变动表等)。
6、项目申报期完税证明及经税务部门盖章确认的完税汇总表。
7、2012年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保费补助情况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附件3)。
8、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补助项目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附件4)。
9、申请担保费用补助的被担保中小商贸企业2011年经工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获得融资担保的中小商贸企业承诺函(附件5)。
11、其他需要的资料。首次申报、注册资本金有变动的需提供担保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章程的复印件。
担保机构在申报融资担保费用补助时,除需上报纸质材料外,还需通过“商务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补助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的同步申报(担保机构登录网址为:http://dbjg.creditsys.com.cn)。
中小商贸企业申请补助资金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保费补助申请表(附件6)。
2、企业工商业执照(2011年年检)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3、与担保机构签订的融资担保合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4、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费用发票复印件。
(二)项目评审。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组成评审组,对融资担保费用补助项目和资金进行审核确认。
(三)资金拨付。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按规定标准和程序,于2012年8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拨付给符合补助条件的担保申办机构和中小商贸企业。
(四)项目总结。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将资金审核拨付情况汇总上报财政部、商务部。

附件:
1.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2.小商贸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
3.2011年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保费补助情况汇总表
4.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补助项目汇总表
5.获得融资担保的中小商贸企业承诺函
6.2012年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保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1
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名称(全称)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机构编码

 

地址

 

企业性质

公  司 事业单位 社团法人

出资类型

政府独资 政府参与投资 民营独资境外参与投资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企业人数合计

 

收费标准及方法

 

协作银行(其它金融组织)

 

公司与银行责任分担比例

 

公司与银行协议放大倍数

 

注 册 资 本 金 (万元)

政府出资

民营出资

境外资金

其他

合计

 

 

 

 

 

在保责任余额

 

在保企业户数

 

担保企业个数

 

2011年担保笔数及金额(笔、万元)

合计

100万元以下

含100万

100-500万元

含500万元

500-800万元

含800万元

800万元以上

笔数

户数

户数

笔数

笔数

 

 

 

 

 

 

 

 

 

 

 

 

 

 

 

项目申报期内为中小商贸企业担保贷款笔数及金额(笔、万元)

合计

100万元以下

含100万

100-300万元

含300万元

300-500万元

含500万元

500-800万元

含800万元

笔数

笔数

户数

笔数

户数

笔数

户数

 

 

 

 

 

 

 

 

 

 

 

 

 

 

 

 

 

 

 

 

 

 

 

 

 

 

 

 

备注: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手机:

附件2
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

担保机构名称: 项目申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序号

担保业务发生时间

中小商贸企业名称(客户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贷款担保额(万元)

担保期限(月)

担保费率(%)

是否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补助

1

 

 

 

 

 

 

 

 

2

 

 

 

 

 

 

 

 

3

 

 

 

 

 

 

 

 

4

 

 

 

 

 

 

 

 

5

 

 

 

 

 

 

 

 

6

 

 

 

 

 

 

 

 

7

 

 

 

 

 

 

 

 

 

 

 

 

 

 

 

 

合计

 

 

 

 

 

 

 

 


合作金融机构意见:以上  笔 万元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2年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保费补助情况汇总表
年月日

中小商贸企业名称

融资担保

公 司

融资银行

开户账号

担保起止时间

融资担保费率

担保融资金额

已缴

担保费

申请补助金额

起始

截止

 

 

 

 

 

 

 

 

 

 

 

 

 

 

 

 

 

 

 

 

 

 

 

 

 

 

 

 

 

 

 

 

 

 

 

 

 

 

 

 

 

 

 

 

 

 

 

 

 

 

 

 

 

 

 

 

 

 

 

 

 

 

 

 

 

 

 

 

 

 

 

 

 

 

 

 

 

 

 

 

 

 

 

 

 

 

 

 

 

 

 

 

 

 

 

 

 

 

 

 

合计

 

 

 


金额单位:万元

附件4
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补助项目汇总表

项目申报期: 年  月日至 年月日

担保机构名称

经营许可证

机构编码

融资性担保情况

中小商贸企业单笔800万元以下

融资性担保情况

申请担保机构担保业务补助金额

申请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金额

担保

总金额

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金额

担保

金额

户数

笔数

 

 

 

 

 

 

 

 

 

 

 

 

 

 

 

 

 

 

 

 

 

 

 

 

 

 

 

 

 

 

 

 

 

 

 

 

 

 

 

 

 

 

 

 

 

 

 

 

 

 

 

 

 

 

 

 

 

 

 

 

 

 

 


金额单位:万元

附件5
承诺函

本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人,近三年不存在严重违反工商、税务、土地管理、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且在银行信用等方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本公司确认:2011年度,本公司员工人数为 人,销售额为 万元,上交利税 万元,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  ,符合中小商贸企业认定标准,为此本公司已向贵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资料。
本公司特此承诺,向贵单位提供的上述所有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完全相同,本公司保证该等事实、陈述、材料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承诺函系由 公司向本公司提供。


(承办融资担保机构盖章,或以业务章代)
年  月  日


附件6
2012年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保费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联系人

 

企业编码

 

电 话

 

企业地址

 

申办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起止时间

 

已缴担保费

(万元)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申请单位

 

企业法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商务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批准补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  日

 (公 章)

财政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年月  日

 (公 章)

说 明

1. 一笔融资担保业务填写一张表格;

2. 企业和开户银行名称要填写全称;

3. 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意见由省级填写;

4. 除签名和用章外,表格中企业填写的内容均应电子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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