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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转发《关于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调查和组织编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发文字号】 甬土资发[2012]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转发《关于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调查和组织编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土资发〔2012〕83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现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调查和组织编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办〔20 12〕54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 “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目标要求,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明确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和要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当前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服务“三农”、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其完成情况直接与国家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挂钩。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整合项目、统筹资金,合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二、明确要求,扎实推进

(一)对已建的标准农田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根据《通知》中县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调查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调查。在调查基础上,对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1〕144号)标准,确定“认定类”、“提升类”、“建设类”项目,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以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成果图为底图,编制2012年度县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分布图。

(二)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建设成果。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区块,纳入基本农田范围的,优先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已符合《建设规范》或预计能够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标准,作为“认定类”项目进行统计。此外,补建标准农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区块可达到建设标准的,也作为“认定类”项目进行统计。

(三)积极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根据部省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结合标准农田保护任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分解下达了2012年建设任务和2013年“建设类”任务(见附表1)。各地要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用足用好县(市)区留成的新增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建设规范》要求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紧实施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项目。要结合标准农田置换、补建,积极新建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整治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和预算定额标准。项目立项验收程序和要求按照我省现行的土地整理项目执行,各地认真做好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要纳入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实行全面全程监管。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升级完成后,开始在线实时报备、上图入库,实行永久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年度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奖优罚劣。

三、认真负责、按时完成

此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地要抓紧时间,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分工,科室之间要密切实配合,落实人员,扎扎实实做好调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县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为了确保完成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012年项目原则上按“认定类”、“提升类”安排,面积不低于下达建设任务,并结合各县(市)区新增费的节余情况,提前安排2013年“建设类”项目,面积不低于下达建设任务。各地将实施方案、附表(包括省厅文件中的相关附表)、附图,纸质件和电子件各一份,于6月20日前上报市局整理中心。以后每年 2 月上旬上报年度实施方案。

联 系 人:孙明官;联系电话:0574-87956279

附件:1、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2013年“建设类”任务分解表

2、2012-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汇总表

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调查和组织编市搞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2013年 “建设类”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单位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2012年建设任务

2013年“建设类”项目任务

余姚市

6

1

慈溪市

5.5

1

奉化市

5

1

宁海县

5

1

象山县

5

1

鄞州区

6

1

江北区

0.5

0.2

镇海区

1

0.3

北仑区

1

0.5

合计

35

7



附件2:

 县(市、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汇总表

单位:亩、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高标准 基本农田规模

投资估算

备注

2012年项目

 

 

 

 

 

 

 

 

 

 

 

……

 

 

 

 

 

小计

 

 

 

 

 

2013年项目

 

 

 

 

 

 

 

 

 

 

 

……

 

 

 

 

 

小计

 

 

 

 

 

2014年项目

 

 

 

 

 

 

 

 

 

 

 

……

 

 

 

 

 

小计

 

 

 

 

 

2015年项目

 

 

 

 

 

 

 

 

 

 

 

……

 

 

 

 

 

小计

 

 

 

 

 

合 计

 

 

 

 

注:类型分为认定类、提升类、建设类。 其中2012 年项目为认定类、提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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