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关于2012年福州市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12〕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体育局制定的《2012年福州市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2012年福州市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
(福州市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
(福州市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
“健身路径进村”工程是201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推动该项工程顺利实施,继续在全市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实现全市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的目标,不断满足广大群众体育健身多元化的需求,现就2012年福州市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布局
(一)农村健身路径250条(与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衔接)
仓山区15个行政村(15条)、晋安区15个行政村(15条)、马尾区(含琅岐)25个行政村(25条)、福清市50个自然村(50条)、长乐市20个自然村(20条)、闽侯县40个行政村(40条)、连江县33个行政村(33条)、闽清县20个行政村(20条)、罗源县15个行政村(15条)、永泰县17个行政村(17条)。
(二)城区健身路径更换、新建100条
鼓楼区20条、台江区20条、仓山区20条、晋安区20条、马尾区20条(含琅岐)。
(三)市级农民全民健身活动中心3个
采取申报形式确定。
二、建设资金
(一)农村健身路径
每条健身路径至少投入2万元。市里安排补助仓山、晋安、马尾区建设农村健身路径(共计55条)每条1.5万元,共82.5万元,所需资金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各相关区每条健身路径至少配套0.5万元。其他县(市)农村健身路径建设资金由县(市)财政投入。
(二)城区健身路径
共更换、新建100条,每条健身路径至少投入2万元,市里安排补助每条健身路径1万元,共100万元,所需资金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各区政府安排每条健身路径配套资金至少1万元。
(三)市级农民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每个中心建设资金50万元,市里安排五城区和财政转移支付县每个中心补助25万元,共安排75万元,所需资金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相关县(区)政府安排每个中心配套资金至少25万元。
三、工程标准
(一)市级农民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1、室内体育活动房(含棋牌室一个、室内乒乓球桌两张和健身器材三种以上);
2、室外全民健身路径两条;
3、标准水泥灯光篮球场一个,带200人以上的座位;
4、门球场一个或羽毛球场两个或气排球场两个。
(二)健身路径
配十件以上室外健身器材。
四、实施要求
各县(市)区要成立全民健身工程领导小组,做到统一领导、协调行动、整合资源、分工负责,并采取实地检查、评估等有效手段,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主动将健身工程纳入当地城市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更新、更换、选址、器材配件和施工等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签订协议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五、实施步骤
(一)申报
各县(市)区应于6月底前向市体育局申报,由市体育局负责审核批准。
(二)实施
各县(市)区应于6月-10月组织工程建设和器材采购工作。
(三)检查验收
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将于11月组织检查验收,并根据完成情况拨付补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