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活动的公告


【颁发部门】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长期以来,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和目标,对一些特定的课税对象、纳税人或地区采取鼓励和照顾性的减免税优惠措施,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了经济发展,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但由于减免税内容很多,变动比较频繁,这不仅使减免税核算反映不全,而且纳税人对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应当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也不十分清楚。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税务部门送税收优惠政策上门,二是对2011年的减免税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现公告如下:

一、查询是否应当享受减免税收优惠

纳税人可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 “减免税调查政策文库”(与税收优惠政策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文件)自行查询比对,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主要是查询自己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有应享受减免税优惠因不知情而未能享受、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及时到位、有没有应退未退或应返未返的情况。如果有应享受而未享受的,要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对未足额及时享受的,可要求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加快办理。

二、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减免税情况的统计调查

调查范围是2011年底前所有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纳税人。本次调查采用“网上直报”的填报方式,2011年有减免税发生的企业通过互联网登陆淄博市国税局网站的“减免税调查平台”,参照操作说明及填表说明进行数据填报,没有发生减免税的企业不需填报。

此次调查对于国家掌握减免税的总体情况,分析研究政策效应,加强减免税管理,促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意义重大,请广大纳税人务必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配合做好调查工作,确保资料真实,数字准确,填报及时。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