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侨情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2〕82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侨情调查实施方案通知》(昌州政办发〔2012〕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侨务工作,更好地为侨务服务、为自治县社会建设服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侨情调查,现将《自治县侨情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自治县侨情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侨情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2】63号)精神,为全面完成我县侨情调查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侨情调查实施方案》统一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在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国内归侨、侨眷、港澳台属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掌握侨情信息,挖掘侨务资源,落实侨务政策,提高侨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此次侨情调查由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以乡镇为单位开展调查登记。侨务政策咨询、调查员培训、数据审核、录入、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由外侨办负责落实。各乡镇可依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抽调精干人员,负责开展普查工作。
三、调查时点、对象和范围
(一)调查时点:2011年12月31日零时前出生的人员。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我县境内常住户口的归侨、侨眷。
四、调查内容和方法
(一)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民族、出生地、户籍所在地、身份属别等基本信息以及就业状况、原侨居国或地区、就职单位及职务、困难状况、海外亲属基本情况等。
(二)调查方法。主要采取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摸底调查与有针对性地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在正式实施调查前,先进行调查对象摸底,在摸底的基础上再进入调查户进行填表登记。
调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五、调查时间和步骤
我县侨情调查工作从2012年5月1日开始,到2012年8月20日结束,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完成调查员队伍组建和骨干培训工作,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 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调查登记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6月20日)。
各普查单位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
(三)资料审查阶段(2012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各调查单位报送侨情调查表并接受质量抽查,合格的予以验收,不合格的重新开展调查。
(四)数据汇总阶段(2012年7月1日至8月15日)。
各乡镇侨情调查表格经验收合格后分类装订成册,经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后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录入、汇总、上报。
六、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务必于2012年5月15日前将本单位侨情调查工作机构及具体人员情况报送县政府外侨办,以便统一组织培训。侨情调查表格由自治区统一制作,各乡镇安排专人到外侨办领取。县直单位由木垒镇负责普查。
(二)此次调查登记将作为侨务部门今后出具归侨侨眷身份证明、落实侨务政策和归侨侨眷及其子女在升学、就业、探亲、困难补助等优惠政策方面的依据。各乡镇要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结合本乡镇具体情况,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在宣传中要讲清侨情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国家相关政策,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此次侨情调查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要把这次侨情调查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根据各自的侨情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联系人:黄春娟13579615698,阿海15599811112
附件:1.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侨情调查户编号代码;
2.自治区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外籍华人眷属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侨情调查户编号代码
昌吉回族自治州 060000000000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060800000000
木垒镇 060801000000
老城社区 060801010000
北桥社区 060801020000
园林社区 060801030000
明珠社区 060801040000
辽宾社区 060801050000
西河社区 060801060000
英格堡乡 060801070000
西吉尔镇 060801080000
东城镇 060801090000
照壁山乡 060801100000
新户乡 060801110000
白杨河乡 060801120000
博斯坦乡 060801130000
大石头乡 060802000000
大南沟乌孜别克乡 060802010000
雀仁乡 060802020000
良种场 060802030000
克牧场 0608020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