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
根据《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管理的通知》(豫林计〔2012〕84号)要求,经研究,省林业厅制定了《2012年河南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河南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2012年河南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文本格式
3.2012年河南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1:
2012河南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现绿色增长、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林改后林农增收等对技术的迫切需求,认真遴选先进、成熟、实用的技术成果,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示范推广,促进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林农增收致富,为推动河南林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支持方向
(一)木本粮油树种丰产栽培技术。重点推广核桃、油茶、板栗、枣、花椒等木本粮油树种丰产栽培技术。
(二)林木优良品种及繁育技术。重点推广生态抗逆性植物优良品种、经济林和用材林优良品种,优质苗木繁育技术等。
(三)困难立地植被恢复技术。重点推广优良生态树种(乔、灌)繁育及困难立地造林、乔灌草优化配置、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及修复、抗旱节水、植被恢复重建等技术。
(四)特色经济林品种繁育及丰产栽培技术。重点推广优良品种及苗木繁育、集约经营及丰产栽培等技术,包括杏、柿、猕猴桃等。
(五)林特资源开发及高效利用技术。重点推广森林药材、林源植物食用菌等非木质资源培育技术。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承担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任务的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国有场圃等单位和组织。
(二)申报项目所依托的技术成果必须是生产上急需并经过鉴定或验收的科技成果、审定或认定的新品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成果权属等方面无异议,对社会环境、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初步落实项目将要实施的地点和规模。
(四)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林场和苗圃申报项目所使用的科技成果须是自有科技成果,且在成果使用等方面无异议。
四、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林业主管部门上报。
五、有关要求
(一)每个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限报1项,每个项目的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
(二)每个项目申请财政补助额度为10-20万元。
(三)申报单位使用非自有成果,需与成果单位签订使用协议,项目实施需有成果主要完成人1人参加。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数量
请组织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文本格式(见附件2)认真填报相关材料。申报项目须报送申报文件5份、项目申报书(a4纸)和项目申报表(附件3)各8份。项目材料务必于6月11日前报送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1份)和省林业技术推广站(4份),同时将申报书及申报表的电子文本发至wangzj666@163.com。
联系电话:(0371)6595602165921652
附件2:2012年河南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文本格式
2012年河南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
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目录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技术来源及基本情况
包括主要完成单位、组织鉴定(验收)单位、鉴定时间;成果主要内容、成果水平、适用范围、获奖情况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
包括推广的技术路线、建设地点、规模及技术培训人数等。
四、项目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
项目承担单位、主持人简介,主要参加人员单位、职务职称、任务分工。
五、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期一般为二年(2012-2013)。
六、项目筹资及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省财政补助;自筹经费需提供自有资金证明。
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林木新品种繁育、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示范、必需的专用材料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支出。
七、项目预期效益或成果
八、附件
1.成果鉴定(认定或审定)证书复印件。
2.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或与建设地点的合作协议的复印件。
3.自筹资金证明文件。
附件3:
2012年河南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开发推广内容及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建设地点 及规模 | 社会经济效益 | 承担单位 | 起止年限 | 成果来源※ | 项目投资(万元) | |
合计 | 申请省财政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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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成果来源:请注明所应用成果属自有成果或与其他单位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