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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的公告


【颁发部门】 民政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的公告
(2012年6月)


国务院于近日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三沙市人民政府驻西沙永兴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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