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敖汉兴隆沟》考古报告出版工作计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339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敖汉兴隆沟>考古发掘报告出版经费项目申请》(内文物发[2012]12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你局所报《敖汉兴隆沟》考古报告出版工作计划。请你局按照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教〔2001〕351号)文件的规定和我局的有关要求,另行申请该考古报告出版补助经费。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