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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员会于王琨同志代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决定


【颁发部门】 包头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王琨同志代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决定
 (2012年6月29日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包头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琨同志代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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